除此之外,就是年老、有疾,现在大明的地方官员年龄偏大,不能胜任职务的情况也是存在的,对于这部分官员,也要予以裁汰,保证朝廷的行政效率。
方从哲认为,同时实施四格八法,使得朝廷对于官员的能力有准确的评价,才能够使得这些官员能够胜任这些职务,除了对于官员们要严格考核之外,对于朝廷的各种官职也要分门别类的确定相应的要求,这点也是极为重要的,之前朝廷对于地方的官职实施冲繁疲难和分类管理制度。
对于大明的地方官制以大小、繁简、冲僻、难易"分等逻辑分类,将州县按四要素综合评定为最要缺、要缺、中缺、简缺四等,1.冲:地处交通要道,2.繁:政务纷纭繁杂,3.疲:赋税拖欠严重,4.难:命盗案件多发、民风剽悍,通过这种方式来选任官员。
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分类方式还是有其合理性,但是对于大明的这么大的疆土来说,仅仅是这四个字不足以概括大明州县的情况,同时这种分类仍然不够明确,所以方从哲上疏称,对于大明的各种州县官职,要根据相关的实际情况明确到每个州县职务的具体任命,同时要建立地方官府和吏部的沟通情况。
地方布按二司和督抚,在人事上也还是要有一定的自主权的,地方督抚、布按二司要及时和吏部沟通现在地方州县的情况,调整对于州县的评价,建立动态的评价机制,同时在人事上也要赋予督抚一定的权力,在选任相关州县官员的时候,地方督抚有推荐权,当然推荐就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,尤其是地方督抚所推荐的官员,如果出现贪、酷等行为,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。
方从哲认为,通过对于官缺和官员建立具体的评价体系,对于朝廷的铨政是有极大的好处的,能够使得朝廷的铨政尽可能的避免人为干扰,保证朝廷的铨政能够尽可能的选拔出合适的官员,对于方从哲的这个奏疏,朱载坖下令交阁部商议。
同时和太子商量下一步的方案,对于闽粤两省地方官场的整顿,只是朝廷加强对于两省控制的第一步,接下来对于这些地方势力的政治才是朝廷的重头戏,也是最考验太子政治智慧和手腕的时候,所以朱载坖还是要提前听一听的。
朱载坖问道:“太子以为闽粤两省之事应该如何处断?”
对于朱载坖的这个问题,太子还是有一些自己的看法的,太子说道:“父皇,儿臣因为,闽粤两省,有相同之处,走私和地方宗族是也,亦有不同之处,粤省地方宗族势力以利益为先,而闽省则以文教为重,事有不同,宜加处置。”
对于太子的这个看法,朱载坖还是认同的,闽粤两省虽然都有相对突出的问题,就是走私和地方宗族势力,但是还有有很多不同之处的,从政治危害性上来说,闽省的这些地方宗族势力危害性更大,因为他们垄断科举和文教,对于朝廷来说是绝对不能容忍的,从这点来说,闽省的宗族势力要更加危险,同时对于太子来说,他们在朝廷上的反扑也是极为激烈的。
最近已经有不要的福建籍官员上疏,认为朝廷将福建官场一锅端对于福建并没有益处,同时对于御史们在福建的清查行动提出了质疑,认为这些御史是蓄意报复,这些奏疏都被朱载坖留中的,朝廷现在是动这些庞大的地方宗族势力,在动他们之前,朝廷必须对于他们有足够的了解。
地方百姓通过宗族控制社会、文化和自然等资源,以宗族为单位参与各种经济活动。不仅如此,作为地方组织的宗族还与朝廷推行的户籍制度紧密结合。如在福建、广东等地区,一个宗族往往对应一个里甲户籍,以至里甲户籍几乎成了宗族的代名词,这样的宗族遂被称为“户族”。
朝廷派出的御史们和锦衣亲军们在福建详细的了解了相关情况之后,以铺锦黄氏、大仑蔡氏和浔海施氏这三个宗